凯时KB88|日吉亚衣|躺在床上就能用钉钉打卡!凭一款APP这家公司获利数百万大
冬天的床有一雙無形的手,但是沒辦法,為了能準時打卡,也必須要起床。這時候有些人就會想日吉亞衣,如果能躺在床上打卡就好了,然後再慢慢悠悠去公司上班。
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,近期,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公開了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案件,被告人張某傑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。
該案涉及的軟件是一款名叫“大牛助手”的App,其通過虛擬定位技術,將虛假的位置傳送至釘釘系統凱時KB88,以達到“打卡”的效果,主要供上班族和學生使用。該軟件為收費軟件,年費為89元,月費25元。截止案發,用戶近10萬人次,該公司通過該App一共賺取四五百萬元。
近日,該案二審宣判,二審法院認為該程序不屬于“破壞性程序”,改判有期徒刑四年。張某傑的辯護律師稱,打算做無罪辯護。
一審判決書顯示,張某傑,男,1987年出生,漢族,大專文化。因涉嫌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于2019年5月31日被羈押,同年7月4日被逮捕。
據張某傑供述,其在2017年成立了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並擔任CEO,公司主要開發手機應用軟件並提供有償使用服務。公司開發的軟件“大牛助手”APP,通過購買深圳羅盒科技有限公司虛擬程序APP的使用權,對該APP的界面進行優化並添加充值接口,然後上線人,包含開發、UI、產品、測試和客服人員,公司通過大牛助手APP一共賺了四五百萬元。
大牛助手的新注冊用戶有12小時免費試用時間,包月會員是每月25元,年費會員是每年89元,用戶可以通過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充值。
這款“外掛”軟件是如何破壞釘釘系統功能,並以此牟利收費的?據張某傑的供述證實,“大牛助手”在不改變其他APP源代碼的情況下,通過虛擬位置信息日吉亞衣、Wi-Fi信息和照片信息,對其他APP該類信息進行修改。當用戶使用其他APP不想暴露自己的位置信息時,“大牛助手”就對用戶的位置進行遮蔽,當用戶想要修改自己位置信息時,“大牛助手”可以進行修改,修改時打開“大牛助手”,將需要改變定位信息的APP添加到列表中,點擊模擬定位功能,然後在地圖上選擇需要修改的位置即可。
據得牛科技Android開發工程師李某稱,大牛助手APP的主要功能是手機應用的雙開環境和虛擬定位,該軟件可以虛擬一個位置讓手機讀取虛擬的位置信息,因此即使用戶沒在公司也可以進行遠程打卡,在釘釘軟件上會顯示其已于公司簽到。
得牛科技產品經理閆某證實,大牛助手APP一般用于上班族上班打卡和學生早操打卡,收費標準是一年89元、一個月25元。
經法院審理查明日吉亞衣,張某傑自2017年至2019年間運營得牛科技凱時KB88凱時KB88,開發並推廣大牛助手APP10萬餘人次,用于對阿裡巴巴開發的釘釘系統處理、傳輸的地理位置數據進行未授權的幹擾,破壞釘釘系統獲取用戶真實地理位置的功能。經鑑定,大牛助手APP為破壞性程序。
判決書顯示,經阿裡巴巴公司技術人員對“大牛助手Android系統1.1.1”進行分析發現,該軟件繞過了“釘釘”無限安全保鏢模塊,劫持了“釘釘”平行空間檢測接口,當“釘釘”的平行空間檢測接口需要獲取設備信息時,“大牛助手”通過重放技術偽造虛假數據,直接向“釘釘”的平行空間檢測接口傳輸虛假數據,造成偽造打卡記錄,幹擾“釘釘”系統的正常運行。
阿裡巴巴公司該員工表示,經初步統計,近一年有46973個買家通過支付寶購買大牛助手的服務日吉亞衣,得牛科技獲利多達2627713元。其中,匹配釘釘軟件打卡異常的買家用戶有7675個,涉及這些用戶購買服務的會員費575497元。
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張某傑故意制作、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,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,後果特別嚴重,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應予懲處。
2021年4月16日,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,被告人張某傑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日吉亞衣。
據九派新聞,11月8日,記者從張某的二審辯護人、北京京麟律師事務所李揚律師處獲悉,在二審中,北京市一中院認為“大牛助手”不屬于刑法中的“破壞性程序”,但張某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。法院據此改判,張某刑期為有期徒刑四年。
李揚律師表示,她的團隊從二審開始接手本案。在溝通過程中,李揚律師認為,涉案軟件並非破壞性程序,打算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。
啟信寶顯示,大牛助手是一款虛擬定位軟件,提供免root權限虛擬定位、WiFi模擬、步數模擬以及拍照模擬等功能。該軟件屬于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,其成立于2017年,是自然人獨資企業,注冊資本為10萬元。
據張某傑的供詞,大牛助手公司一共22人,包括開發程序員、客服、媒體運營人員、產品經理等等。公司法定代表人張信輝,張某傑用其身份證注冊該公司。公司購買深圳某科技公司的虛擬程序APP使用權後,對該APP的界面進行優化、添加充值接口,然後上線運行,更名為“大牛助手”。
在供詞中,張某傑表示,他和數據部交代過凱時KB88,他們是在不改變其他APP源代碼的情況下,通過虛擬位置信息等,對其他APP進行修改。並且他還咨詢過律師和朋友,大牛助手沒有改變其他虛擬定位APP的源代碼,只是改變了其回傳到服務器的位置信息。
“這就好比一個人買了水果刀,用它把別人砍傷了。不能用這來追究生產廠商和店主的責任。”李揚律師認為,大牛助手本身經過正當的備案手續,APP的核心技術屬于其他公司,並且該技術也在其他APP中被應用。“至于用戶會利用這個技術來做什麼,不能完全歸責于技術開發者或者提供者。”
據九派新聞,張某的二審辯護人、北京京麟律師事務所李揚律師表示,刑法上講究主客觀相統一。也就是說,客觀上有犯罪行為,主觀上必須有犯罪的故意。但在這個案件裡,檢方沒有起訴其他公司的成員,也沒有追究其他技術人員的責任,只起訴了作為CEO的張某某。“我也看到過一些案件裡面,有部分技術總監之類的人員,是被追究了責任的。”
對于本案中為什麼只有CEO被起訴,李揚認為:“我個人覺得是兩方面的原因,第一是‘大牛助手’不僅僅包含被指控的這個虛擬定位功能,還有很多其他功能。也就是說,這個APP的功能裡,有合法的部分凱時KB88,有違法的部分。所以不能說開發這個程序的人員一定是構成本罪的。”
“第二是,根據我們對案件的了解,該APP的開發人員和銷售人員是分開的,因此,很難證明誰在主觀上有侵犯他人計算機系統的故意。”李揚稱。
李揚還稱,她的當事人自始至終不認為自己有罪。他說,我只是開發了一個“中性”的包含虛擬定位功能的APP,不知道用戶會利用它去做什麼,我也控制不了。所以我沒有主觀上破壞釘釘計算機系統的故意。他在庭審時也這麼表達的。
但檢察院的邏輯是,第一,當事人利用大牛助手的虛擬定位功能獲利百萬,第二,由于當事人是CEO,本身也懂技術,因此他從開發和後台管理等等,都比較了解。因此法院和檢察院推定,他知道自己的APP是通過幹擾釘釘打卡進行獲利的。
李揚表示:“我個人認為凱時KB88,他的行為連構成民事侵權都很勉強。通過當事人的講述,我們了解到,這個APP的核心技術是經過正常備案的,並且核心技術也不是他們自己開發的。他還說,這種核心技術也有被其他軟件使用,包括我們現有的許多能夠正常使用的APP。”
“當事人曾經給我們介紹過,大牛助手不會入侵釘釘軟件內部系統,只是在釘釘讀取用戶位置的時候,置換一個虛擬的位置信息。它本身對釘釘軟件不產生任何破壞性影響。我想,這也是為什麼法院最後認為大牛助手不屬于破壞性程序吧。”李楊說。凱時KB88官方網站,凱時最新首頁登錄,KB88凱時唯一官網登錄。凱時登錄入口,凱時最新首頁登錄。
